【导语】:此文是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和审批程序,大家可以了解一下。
事项基本信息
面向对象:个人
主题分类:社会保障
事项名称: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和审批程序
许可依据、申请条件和材料
许可依据:
申请条件:城市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、社区居委会初审,街道办事处(苏木乡镇)入户调查、审核、县级民政部门抽查、审批的程序办理。
申请材料:(一)个人申请。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,按属地管理的原则,以家庭为单位,由户主本人向户口(含集体户口)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并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,相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:
1.居民户口薄;
2.居民身份证;
3.下岗证、离退休证、结婚证、离婚证( 判决书)、残疾证、学生证(入学通知书);
4.就业状况证明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、养老保险证明、失业保险证明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;
5.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;
6.有关裁决、判决材料等;
7.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,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,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,否则不予受理申请。
(二)社区居委会初审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齐备所需的证明材料后,由低保专干(居委会主任)初审,然后再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家庭的入户调查,填写《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入户调查表》,经社区居委会低保评议小组评议,不符合条件的,要告知本人。
办理流程、时限和收费
办理流程:
办理时限:
时限说明:
收费标准:
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
受理部门:集宁区低保中心